柒月

我爱发啥就发啥,看不惯滚

再举一处87版红楼梦常识性错误

  

87版写宝钗、宝玉奉旨完婚时,不仅有宝钗新娘妆造型,也出现了宝玉幻觉中的黛玉新娘妆造型。87版刻意让宝钗额上的垂珠为三串,黛玉为五串,说是宝钗是商人之女,地位低于黛玉云云。

  


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红楼梦》原文的描写。

  事实上,曹雪芹专门注明宝钗是“仕宦名家之女”,她出身在亦官亦商的豪门大户,包括贾史王薛在内的金陵省四大家族,皆是“极富极贵,极有权势的大乡绅”。而黛玉才真的地位比宝钗低很多,她是七品巡盐御史林如海的女儿,门第比四大家族矮很多。

  黛玉初入贾府时,见贾府三等仆妇的吃穿用度都要仰视,以为“不凡”,以至于“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这样的自卑心明显是林家比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地位低很多的真实写照。

  87版颠倒了宝钗、黛玉的门第高低,这且不说。而且87版试图在新娘首饰上彰显其娘家的门第,也完全有违清代礼制。且看《清史稿、礼志、品官士庶婚礼》对于品官婚礼的两段有关记载:

 

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届日,婿家豫设合卺宴。婿吉服俟,备仪从。婿承父命亲迎,以采舆如女氏第。……女盛服出,北面再拜,侍者斟酒醴女,父训以宜家之道,母施衿结帨,申父命,女识之不唯。婿既至,入门再拜。奠雁,出。姆为女加景盖首,出。婿揖降。女从姆导升舆,仪卫前导,送者随舆后。婿先还。舆至门,婿导升西阶,入室逾阈,媵布婿席东旁,御布妇席西旁,交拜讫,对筵坐。馔入,卒食,媵御取盏实酒,分酳婿、妇,三酌用卺,卒酳,婿出。媵御施衾枕,婿入,烛出。是日具宴与纳采同。”

 

品官子未任职,礼视其父,受职者各从其品。士婚礼视九品官。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舆不饰采,余与士同……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清史稿》说的很清楚,“品官子未任职,礼视其父,受职者各从其品”。也就是说未出仕的官员子女结婚,新郎是参照其父的品级享受各种待遇。同理,新娘也是参照其公公的品级,享受其婆婆的诰命等级。

  准此,宝玉娶亲,宝钗的新娘妆应当是参照王夫人的诰命等级,而非她娘家的品级。即使宝玉娶的不是宝钗,而是黛玉,黛玉的新娘妆也应当是参照王夫人的诰命等级,而非她娘家的品级。所以,不论宝钗、黛玉当中谁嫁给宝玉,她们的新娘妆体现的诰命等级都该是一样的。87版故意弄出区别,并延伸出关于捧林诬钗的种种说辞,可证明该剧对清代礼制真的是不走心。当然也可能是明知故犯。为了彻底掩盖脂评本原著的尊钗抑黛立场,87版豁出去了,就是要胡编乱改。

  

  87版属于反曹脂、反原著的作品。

  87版对宝钗、黛玉的基本设定几乎每一条都是跟脂本原著截然相反的。比如,原著宝钗爱朴素、黛玉求名位,87版偏要弄出“黛素”、“钗艳”。

原著宝钗愤世嫉俗,黛玉献媚邀宠,但87版则颠倒为宝钗“卫道”、黛玉“叛逆”。87版对钗、黛的家世理解也跟原著相反:原著宝钗是“仕宦名家之女”,黛玉出身则比贾、薛两家都低微很多,看贾府三等仆妇的吃穿用度都要仰视。但87版却喜欢捏造说薛家只是商人,林家出身高贵。所以87版中黛玉凤冠的坠子数量是五条,宝钗是三条,要么是无意乱用,要么恶意诬钗,并无任何参考价值。实际上,清代婚俗是“子婚可随其父品级,子妇穿戴随其姑品级”。新娘子不管是宝钗,还是黛玉,她们作为贾府儿媳,凤冠样式应该参照王夫人的诰命凤冠来制作。87版弄出不同,足见剧组真的不懂礼俗。

  

  转载——贴吧:郑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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